“太好了,高昌区人民法院做诉前保全,冻结账户财产后,主动约我们双方进行调解,真不容易,谢谢你们了”被告公司代理人杨某说。
近日,高昌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成功化解了一起涉企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及时高效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起因是被告吐鲁番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原告新疆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签订《债务转移协议》,协议约定新疆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因办理注销无法开具发票,将所有债权债务转移给本案被告吐鲁番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协议金额共计50821.01元,约定吐鲁番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挂账后次月,向乌鲁木齐某矿业有限公司结账,但被告屡次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一直未履行上述付款义务。
原告乌鲁木齐某矿业有限公司为维护合法权益,于2023年11月24日向高昌区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提供财产线索,高昌区人民法院在审查材料后,当日便作出了保全裁定,并驱车前往财产线索所在地银行采取额度冻结措施。保全裁定在送达给被告时,被告表示因账户冻结给公司正常运转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希望尽快化解矛盾。为维护原告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保障被告公司尽快能正常运转,承办法官当即研判案情,邀约当事人线下调解,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最终,双方于2023年11月30日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吐鲁番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之前,向乌鲁木齐某矿业有限公司付清欠款50821.01元。双方握手言和,原告乌鲁木齐某矿业有限公司拿到调解书后,随即申请解除对被告吐鲁番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保全。至此,一起涉企债务转移合同纠纷得以高效化解,被告企业在最短的时间恢复了正常运转。当事人对高昌区法院的以“保”促调,高效办案,注重为企业保驾护航的工作效能高度赞赏。
近年来,高昌区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以保促调,引导当事人主动选择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帮助群众、企业减少诉累,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